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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主播街头强吻:扮丑狂欢,法律也得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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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7-11 10:13:4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女主播街头强吻:扮丑狂欢,法律也得管-1.jpg

最近,安徽庐江一菜市场出没一名“重量级网红”。一名300斤重的女子为吸粉博眼球,故意浓妆艳抹,在菜场强行搂抱过路男子,并进行网络直播。年过七旬的洪大爷,本是去买菜的,结果却成了这位女主播的“菜”——被强吻并录视频。当晚,视频在网上扩散,洪大爷报案,警方对涉事女主播行政拘留。

长得胖,长得不漂亮,都无损于人格,但是故意去出乖露丑,以丑为荣,挑战社会底线,就该受到法律的惩治。

有人说,女主播是因为长得太胖找不到工作,才出此下策搞另类直播,但大爷何辜?路人何辜?任何理由都不是侵犯他人的借口,审丑营销也无法成为正当职业,更无法长久。

女性胖不代表没有尊严,它或许会成为求职过程中的一个劣势,但是却不能成为自暴自弃,扮丑逐臭的一个借口。把扮丑当成卖点,放到网上去吸引流量,降低了整个社会的审美,也是在传递浅薄、轻薄以及妄自菲薄的负面情绪。

审视这种“扮丑”文化,它只是满足了一些人的猎奇和审丑心理。这种“审丑”背后,是通过嘲弄他人的缺点和丑态,来满足自我心理的优越对比,既是不友善的,不健康的,也是不积极的。

近年来,类似的“行为艺术类”网红博主被竞相模仿,多是相互比下线。所以,一个底线应该被明确:无论怎么作,必须控制在“是你自个的事儿”的范畴内。一旦侵犯到了他人的权益,这份红里就透着黑,需要反思矫正了。

道理千万条,底线第一条。大爷的一句话再质朴不过,“她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。”嫌丢人,不该成为这个时代的稀缺品质,它是为人处世应有的基本自觉。敢做出格的举动,那只是胆量,有耻感的本分并知错担当,才算勇敢。

而底线之上,还要明白,拾起尊严,生命才会有重量。工作难找不可怕,可怕的是轻易放松自己,甚至放弃自己。在“卖丑”的狂欢中,或许可以获得短暂的流量和一时的收入,却失去了自我和人格。怎么算,都是得不偿失的。

此外,还要意识到,该女主播把强吻视频发到了网上,大肆传播,大爷是在看到视频后气愤难抑,才选择的报警。这恐怕已经侵犯了大爷的隐私和人格权益。认真起来,大爷是可以主张道歉和赔偿的。这,何尝不是扮丑逐臭的“硬成本”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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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7-11 10:31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的直播街头搭讪,你们懂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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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7-11 10:4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想钱都想疯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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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7-11 11:11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太恶心了-_-||好无底线,很污很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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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7-11 11:26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的直播太低俗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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